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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环所顺利通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9:27  浏览次数:3545

2019年11月18日,农业农村部第234号公告批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研究所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试验范围为:农作物残留试验,含田间试验和室内检测;农林用药效试验,含杀虫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登记试验资质有效期为5年。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强化了登记试验管理,农业农村部要求所有的登记试验必须依据《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开展,该规范与国际良好实验室规范(如GLP、GEP)要求一致。为了通过试验单位认定,在院、所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我所组建了农药登记试验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标准操作规程300多条,完成相关的培训120多次。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于2019年8月12日-15日来我所进行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证的现场检查,通过现场考核、查阅档案、演示及问询等方式,逐条进行单项评审。专家组对我所农药登记试验给予高度评价,经过农业农村部综合评审后,顺利获得农药登记试验资质。

此次考核认定是农业农村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国际通行的良好实验室规范(GLP、GEP)的要求,推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从普通认定管理全面转为GLP、GEP资质认定管理后的首次认定,检查内容与程序更加严格和规范。本次认定的通过有力的促进了我所农药登记试验的技术水平,是对我所农药GLP/GEP试验的肯定,标志着我所可以开展农药的残留GLP、药效GEP试验,出具的报告可直接用于农药登记。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承科学、公正、合理的态度,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技术水平,更好的为农药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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